这个春节,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给全市残疾人朋友及家属送上了最诚挚的问候和祝福。现在正是马年新春,大家一起团聚在青城,迎接新的一年。为了保障大家的切身利益,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推出了《新春惠残小贴士》,这次主要是给大家讲解一下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政策。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在呼和浩特市有户籍,并且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的话,这个政策就能帮到您。这次救助标准是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而且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如果您是住院治疗的患者,针对个人自付部分,我们会按实际额度进行分档救助。具体来说,一档救助是4000元;二档是3500元;三档是3000元;四档是2500元;五档是2000元;六档是1500元;七档是1000元。符合条件的患者需要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一些材料,比如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还有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住院诊断证明。申请流程也很简单,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出院结算时拿着这些资料到医院医保咨询窗口去申请就行,窗口审核通过后财务科会按照标准给大家进行分档救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