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公布"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典型案例 用清单明确执法边界

长期以来,“小案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市场监管执法中较为突出;有些企业因无心过失遭遇重罚,不仅增加经营压力,也影响市场活力;基层执法人员也常在“罚与不罚”之间进退两难。这既偏离“过罚相当”的法治要求,也不利于营造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针对此难题,市场监管总局在调研基础上,于2025年推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该政策不是简单放松监管,而是以明确标准划定边界:对两年内无同类违法记录的首次违规,以及危害轻微且及时整改的行为,可免予行政处罚,但需同时满足无主观恶意、未造成实际损害等六项条件。首批公布的12个典型案例中,某食品企业因标签瑕疵主动召回产品获免罚;而另一家企业故意篡改生产日期,则被依法从严顶格处罚,说明了“宽严相济”的执法导向。该改革带来三上积极影响:其一,为小微企业提供必要的“缓冲”,避免因非恶意违规陷入经营危机。数据显示,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7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约占七成,政策将覆盖最需要支持的群体。其二,推动全国执法尺度更统一,通过清单化管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人情执法”“逐利执法”风险。其三,推动监管从“以罚代管”转向“教育引导”,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改革方向相衔接。需要强调的是,“免罚”不等于“免责”。制度设置了多项约束: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对重复违法依法从重;必须完成整改并通过核验;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领域,仍保持严格监管力度。这种分类施策,既守住法律底线,也提升治理效率。要让政策持续发挥作用,还需形成企业、监管、社会协同的长效机制:企业把政策善意转化为合规自觉,健全内部风控;监管部门加强案例指引和技术支撑,运用大数据与网格化提升执法精准度;社会监督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参与共治,推动市场自律、政府监管与公众监督形成合力。

免罚清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市场监管执法正朝着更科学、更规范、更具温度的方向推进。它不是纵容违法,而是对执法权力的合理约束;不是对企业无原则让步,而是在更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在法治框架内,既要给企业留出合理的发展空间,也要守住公共利益底线,这正是现代市场监管应坚持的方向。随着制度继续落地,将有更多企业在获得改正机会的同时增强合规意识,推动守法经营氛围形成,助力营商环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