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王红丽获得了综治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她更是接连拿下了“枫桥经验”优秀人民调解员、“司法为民好榜样”和“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三个荣誉。这几个称呼不是随便得来的,这是她每天走访两户人家,每月调解三起纠纷,每年举办四十场普法活动换来的。 王红丽用女性特有的细心,把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土话。她经常走进社区进行法治宣传,把枯燥的法条变成了街坊邻居能听懂的语言。她就是这么一个摆渡人,将“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与“良法善治”结合在一起。在司法所里,王红丽每天面对的都是各种矛盾纠纷和家长里短。她用自己的方式把这些矛盾化解开来。 王红丽还把司法所比作“农家小院里的凉亭”,给老百姓提供一个倾诉烦恼、化解矛盾的地方。当有人找她帮忙时,她会像亲人一样给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她曾说过:“只要还有人愿意找我,我就继续干下去。”这句话给了她很多力量。 在文昌街有一个难题小区,因为停车纠纷连续多年闹得不可开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王红丽穿上便装,带着卷尺去测量地下车库,绘制草图。她把车位尺寸、消防通道还有绿化带都标记成了“红蓝绿”三种颜色。然后她又挨家挨户给居民讲法条和案例。最终,双方从针锋相对变成了握手言和。“法理不外人情”,这句话写在了王红丽工作笔记的第一页。 除了调解纠纷外,王红丽还经常举办普法课堂。她给村里的老人们讲述“田老六”赡养案这个故事;她让孩子们通过校园广播站听到法律故事;春节返乡期间她还把反诈指南做成顺口溜贴在公交站旁边。 现在的文昌街巷口多了一面“红丽调解室”的牌子;周边五个乡镇的网格员都把她当成榜样来学习;而王红丽依旧每天骑着电动车穿梭在乡间小路中。车筐里装着卷宗和普法折页,还有一束刚摘的野花——那是她对“法治先锋”四个字最朴素的注解。 3.9万个遍布城乡接合部和村头巷尾的司法所被称作是法治驿站,天津市就有3.9万个这样的站点散落在各地。王红丽就是其中一位领头人。在过去十年里她没有忘记每天走访两户人家、每月调解三起纠纷、每年举办四十场普法活动。 这份工作虽然看似简单,但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和时间。有人问过她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她笑笑说:“就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拉家常。”这句话透露了她在工作中付出了多少心血。 王红丽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蓟州大地开满了鲜花,她就像那朵花一样引来一片春天。她用自己的方式把法律普及给更多人,让法治走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