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那天,石首市公安局大垸派出所、长江大垸段还有鱼尾洲村出了个事儿。伍某和李某两个人约着去江边游泳,结果被发现顺手捞了两斤鱼。大垸水陆派出所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巡逻队在11点左右发现了他们的行踪。民警坐船巡查时,在水底发现了一张丝网,边上还有网到的鱼。他们靠岸查看,发现两个伙计正在岸边休息,手里还拎着刚打捞上来的1.3公斤鱼和一套丝网。这次行动是联合执法组开展的,目标就是把伍某、李某给当场抓获,口头传唤他们去接受调查。 伍某和李某这俩伙计接受询问时,也没怎么隐瞒。伍某低着头承认,“打工回来太热,就约李哥去游泳”,他看见邻居家仓库里有张丝网,“顺手拿来打牙祭”。虽然他们的朋友李某的老父亲早就警告过他们,长江禁捕,撒网就是犯罪。可是老父亲声嘶力竭地劝阻也没能拦住这两个贪吃的人。他们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明确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人要判刑或者罚款。长江十年禁渔可不是闹着玩的,哪怕是一条小鱼、一张小网都可能让捕鱼人卷入司法程序。高温天想解馋最好去市场买一尾正规的鱼;想游泳就安安心心玩水。别把“顺手”捞鱼这种小念头变成真正的行动——下一次进班房的人就可能是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