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平台个别账号以“据某公示网站信息”为由,传播“许昌胖东来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商品成本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等内容,引发社会关注。
经向有关部门核实,上述说法缺乏事实依据:相关企业未因“虚构商品成本”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政务公开平台亦未显示与该言论相对应的处罚公示记录。
有关部门据此判定,相关网传信息属于不实信息。
问题:谣言借“权威来源”外衣误导公众判断。
从传播方式看,此类不实信息往往采用“引用公示平台”“截取片段信息”等叙事手法,营造“有凭有据”的观感,容易在短时间内获得转发与讨论。
其突出特点是将未核实内容与“官方公示”概念捆绑,利用公众对政务平台的信任,放大信息的可信度,从而形成对企业经营合规性的误读。
原因:流量驱动、信息断章取义与核验链条缺失叠加。
一方面,部分账号为吸引关注,倾向于以“曝光”“罚单”等强刺激信息制造话题,通过夸大或编造细节提高传播效率。
另一方面,公众在信息获取上更多依赖社交平台碎片化内容,面对“看似专业”的表述时,容易忽视关键要素核对,例如处罚决定文号、作出处罚机关、具体违法事实、法定依据与公示链接等。
再者,部分平台内容传播链条长、二次加工频繁,标题党与情绪化表达导致事实核验被弱化,客观上放大了谣言扩散空间。
影响:损害企业声誉与营商环境,扰乱正常市场预期。
对企业而言,涉及“虚构成本”“行政处罚”等指控直指经营诚信与合规底线,若未经核实即被广泛传播,可能造成品牌信任受损、合作伙伴疑虑增加,甚至影响消费决策。
对社会层面而言,谣言会挤占公共讨论空间,增加政府部门辟谣与解释成本,干扰公众对监管信息的正常理解,进而影响对市场秩序的稳定预期。
长期看,若“造谣成本低、传播速度快”的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将不利于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策:以权威核验为核心,形成“源头—平台—公众”共同治理。
其一,公众应提高信息辨识能力,遇到涉及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等内容时,优先通过政府官网、政务公开平台和权威发布渠道核对要点,重点核验是否存在对应的处罚决定与公示记录,避免仅凭截图、转述或“据称”“据某网”式表述作判断。
其二,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对明显缺乏依据、指向明确企业且易引发误解的内容强化提示、核验与处置机制,完善对“伪权威引用”“拼接截图”等常见造谣手法的识别。
其三,相关部门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可检索性与可读性,优化查询入口与说明指引,便利公众快速核验;对恶意编造、传播涉企谣言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形成有效震慑。
其四,企业可建立常态化舆情回应与法务联动机制,在依法维权的同时,及时、准确、克制回应社会关切,减少信息真空被利用的空间。
前景:以网络诚信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完善。
网络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化工具持续升级,权威信息的可得性在提升,但“快传播”与“强情绪”的内容传播规律仍要求各方共同守住事实底线。
未来,应在制度化治理与公众媒介素养提升之间形成合力:一方面完善涉企网络信息保护与辟谣协同机制,另一方面推动形成“先核验再转发”的社会共识,让权威信息跑赢谣言,让理性讨论成为主流。
网络空间是现代社会信息流通的重要渠道,其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信息安全和信任基础。
本次虚假信息事件的及时澄清和辟谣,体现了相关部门对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视。
但从根本上讲,维护网络诚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每一位网民都能够树立责任意识,成为网络诚信的践行者和维护者。
只有当虚假信息失去传播的土壤,当理性和真实成为网络空间的主流,我们才能建立起更加健康、更加可信的网络生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