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出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新规:推行“车电一体报废”与数字身份证追溯全链条

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过1600万辆,占国内新车销量比重接近半数。这意味着大量此前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即将面临衰减报废,我国正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如何科学规范地处理这些废旧电池,直接关系到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回收渠道不规范。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被提前拆卸处理的现象普遍存,即所谓"车电分离报废"。这些被拆卸的废旧电池部分被高价收购后转卖,流向复杂难以追溯,存在不规范处理的风险。由于回收利用涉及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多个环节,流程长、渠道复杂,监管难度大,容易形成监管盲区。 为解决此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1月16日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核心是建立"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要求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动力电池缺失的,应当认定为车辆缺失。这一规定有效堵住了电池提前拆卸、流向不明的漏洞。需要说明的是,该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等新模式,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法律禁止使用的领域。这是因为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有价值的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规范使用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时,应当购买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来源渠道明确的产品。 为实现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追溯,办法建立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每个动力电池包将获得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全链条信息。这一举措利用了数字技术的作用,使废旧电池的流向可追溯、可监控。 在信息管理上,办法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企业、电池换电服务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各类主体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采集溯源信息内容、拆卸及拆解技术支持信息、上传时间节点等要求。同时规范数据查询应用,有关企业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技术信息,但应确保查询信息仅用于本企业的拆卸、拆解工作。办法还强化了数据安全保护,要求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履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此外,办法对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的从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环保措施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对废旧电池的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处理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 对消费者来说,当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报废时,应当将报废车辆及电池交由正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办理报废手续,不应将废旧电池交售给不规范回收渠道。这样既能保护自身权益,也能确保电池得到科学规范的处理。

动力电池回收管理不仅关乎环境保护和资源安全,更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次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新规,说明了系统治理思维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完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将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为全球绿色交通发展贡献中国方案。随着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