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宁强法院:法律不会保护破坏家庭幸福的人

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在这个婚姻破裂的故事里,丈夫王某在发现妻子杨某与第三者孙某有染后,才意识到这段关系早已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双方不仅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王某还起诉到法院,要求孙某归还杨某在婚姻期间赠与的所有财物。法院审理后认定,杨某为了维系与孙某的不正当关系,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法官解释说,这种赠与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孙某必须返还从杨某那里拿到的所有东西。这个判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尊重和关爱。孙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杨某的大额钱款和支付给孙某在驾校学习的费用都需要返还给王某。法官强调,在没有重大理由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不能随意分割共同财产。即便是离婚时也不能改变这些财物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性质。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的规定,凡是因为婚外情而产生的赠与行为都是无效的。既然杨某是为了维系不正当关系而把钱给了孙某,那这笔钱就应当还给王某。如果钱已经花光了或者转给了其他人且无法收回,孙某就要折价赔偿。无论这件事是发生在离婚之前还是之后,都不能改变财物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说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 肖永强记者文晨报道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了维持婚外不正当关系而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个判决给那些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人敲响了警钟:法律不会保护破坏家庭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