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近日就“黎智英案”及相关被告、关联公司所涉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作出判刑:黎智英被判处总刑期20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监禁六年三个月至10年不等;涉案三家相关公司各被判处罚款。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就此表示,法庭依法作出裁决,体现香港法治精神,彰显司法公正与社会公义。
问题——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维护香港社会根本利益。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之基石,也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前提。
香港历经修例风波冲击后,社会各界对“止暴制乱、恢复秩序、重建稳定”的共识不断凝聚。
如何在法治框架内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作出惩治、对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形成震慑,同时保障合法权利与正常社会运行,事关“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与香港发展大局。
原因——有组织、有目的的煽动对立与勾连外部势力破坏香港稳定。
李家超表示,涉案人员长期利用媒体平台传播偏颇信息、歪曲事实、煽动仇恨情绪,蓄意制造社会撕裂,并公然呼吁外部势力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损害国家和香港特区利益,牺牲香港市民福祉。
相关行为突破法律底线,触碰国家安全红线,社会危害性大。
与此同时,香港社会在经历动荡后,恢复法治秩序、推进由治及兴成为普遍期待,依法处理典型案件,体现法治原则与制度韧性,也是推动社会回归理性、重建秩序的重要环节。
影响——以公开审理与证据审查体现司法程序正当,增强法治确定性。
李家超指出,法庭经长期公开聆讯并对大量证据、文件及证人证供进行审视,在此基础上作出裁判,反映司法机关按法律与证据办案的原则。
对社会而言,依法审判并作出相应量刑,有助于巩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强化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警示效应,维护社会整体安宁与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
对香港发展而言,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法治是香港核心竞争力之一。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能够为经济复苏、民生改善、国际交往提供更稳固的社会基础。
对策——坚持法治轨道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推动社会形成守法共识。
一是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执行与执法协作机制,确保法律有效落地、程序规范透明。
二是加强面向社会的法治教育和国民教育,帮助公众准确理解国家安全与个人权利的关系,提升守法意识,减少被谣言与极端言论误导的空间。
三是推动媒体行业和社会组织依法合规运行,倡导专业伦理与事实核查,坚决反对以新闻之名行煽动之实、以言论自由之名行违法之事。
四是继续以发展为要务,聚焦改善民生、提升治理效能,增强市民获得感,夯实社会稳定的经济与社会基础。
前景——在法治护航下集中精力拼经济、谋发展,巩固由治及兴态势。
随着维护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司法实践更加成熟,香港社会将进一步形成对国家安全底线的清晰认知,违法成本与社会共识边界更为明确。
可以预期,特区将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保障权利自由之间坚持依法平衡,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与生活环境。
香港若能在秩序恢复基础上聚焦发展动能、深化与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将更有条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与竞争优势。
黎智英案的判决,再次证明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在国家安全法的框架下,香港法院依法行使司法权,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不仅维护了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区的根本利益,更重要的是维护了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
展望未来,香港将继续坚守法治精神,依法打击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市民权益、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