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人花甲之年再婚,每月给500元的扶养费

大家来聊点事。我们讲个关于再婚的故事。有个叫李某的女人,已经到了花甲之年。当时她和王某都各自的子女,想着到了年纪就相伴余生。俩人搬到一起租房过日子。两年前呢,王某身体不太好,去了儿子家休养。留下李某一个人在那儿住着。李某现在快75岁了,没工作、也没退休金。为了生活下去,她就把王某告上了江苏淮安市清江浦法院。法院觉得吧,虽然大家都有儿女在外面工作,可毕竟是夫妻呀。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照顾嘛。李某现在啥收入都没有,王某退休了以后还挺有钱。法官最后就说了,把这笔钱定下来了。让王某每个月给李某500元的扶养费。这个事就这么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