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男子为还20万给律师费借了20万给律师费

大家好,我是丁国锋。我今天来给大家讲讲一个关于夫妻债务的事。这个故事发生在2014年,李某和张某结婚了。可是没过几年,也就是2020年,他们协议离婚了,还说在他们婚姻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可事情没那么简单,李某在2015年因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抓了。他的丈夫张某给他找了个律师辩护,还向王某借了20万给律师费。王某到了2022年把李某告上法庭,要他还钱。法院判李某得还本金20万还有利息,李某在2023年也把这笔钱还上了。可是李某又去找张某要钱,张某不给,结果李某又把张某告到了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崇川法院的人查清楚了,离婚协议里没提这笔20万的借款。法院认为,判断这笔钱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得看是谁同意的,或者这笔钱是不是用来过日子或者做生意的。这次事件里的借款发生在两个人结婚的时候,虽然是张某去借的,但钱是用来给李某付律师费的,其实是为了维护他家的利益。法院觉得张某在这个时候帮李某处理事情挺不容易的,可是李某干的事也有问题。 所以法院就定下来了,张某要负责40%,也就是大概8万多块钱。剩下的钱由李某自己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就上诉了,南通中院经过审理后维持了原来的决定。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张晓光说过,如果一个人因为犯罪这些有过错的行为产生了债务,他可能就要承担大头的责任。这种时候最好先跟另一半商量商量怎么分担责任。还有就是保护自己的权益,得赶紧把证据收集好,像借钱干什么用、钱最后到了哪儿这些信息都要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