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无证售卖隐患突出,触碰安全底线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对场所条件、人员培训、消防设施和安全管理都有严格要求。2025年1月10日,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刘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销售活动,涉及已售出烟花2箱、销售额1100元;在经营现场另查获“福旺呈祥”“龙章凤姿”等组合类烟花C级70箱。1月11日,执法部门对查获烟花依法采取扣押措施并启动调查处理程序。经认定,当事人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许可管理的规定。 原因:侥幸心理叠加逐利冲动,安全认知不足 从案件反映情况看,无证经营多由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一是部分经营者对烟花爆竹许可制度的强制性认识不足,误以为“小规模、短时间”售卖不会被追责;二是节庆消费带来阶段性需求,利润驱动下产生“先卖后补证”“以存量掩盖风险”的侥幸心理;三是个别经营场所消防条件不达标、专人管理缺失,未能建立进货查验、分类堆放、限量存储等基本制度,客观上放大了事故风险。 影响:一旦失控易酿群死群伤,社会成本高昂 烟花爆竹事故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外溢风险高等特点。无证经营往往伴随场地简陋、存放混乱、警示标识缺失、消防器材不足等问题,一旦遇到静电、明火、挤压摩擦等诱因——极易引发燃烧爆炸——危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可能造成交通秩序、公共安全和应急资源的连锁压力。对市场秩序而言,无证销售还会挤压合法经营者空间,破坏公平竞争,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对策:依法严处与源头治理并举,压实各方责任 针对此类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并结合有关自由裁量基准,对刘某某作出罚款2万元、没收查获烟花70箱及违法所得1100元的行政处罚,表明了“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执法导向。 更看,治理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应坚持系统施策:其一,严格许可准入和动态监管,围绕仓储条件、消防设施、专店专柜、专人管理等要求,推动经营者依法依规设点经营;其二,强化“人防+技防”结合,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密检查频次,推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其三,加强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明确“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的红线,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与安全意识;其四,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经营主体责任,形成风险排查、线索移送、联合执法、闭环整改的工作链条。 前景:从“事后处罚”走向“事前预防”,以高水平安全护航民生 随着群众安全观念提升和监管机制优化,烟花爆竹领域治理正从单纯依靠末端查处向更注重源头防控、综合治理转变。可以预期,围绕节庆消费旺季,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许可管理和全链条风险排查,对无证经营、违规储存、非法运输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通过规范市场供给、引导合法合规经营,将有助于减少安全事故、维护市场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没有例外,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本案充分说明,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面临严肃的法律后果。经营者必须认识到——取得许可证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对自身和社会负责的表现。通过严格执法和广泛普法,我们正在构建一个更加安全、更加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