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咱们聊个事儿,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最近受理了一个案子,事儿主叫涂某。

给咱们聊个事儿,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最近受理了一个案子,事儿主叫涂某。这涂某是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了个叫蒋某的,对方老找他要钱,结果涂某就给了对方5万多块钱,主要是用的电子支付这方式。后来俩人关系崩了,蒋某拿“领证得再给钱”这种理由搪塞。涂某就觉得这钱是蒋某借婚姻名义骗的,必须得退回来。蒋某倒是嘴硬,说这是恋爱期间自己主动送的礼,坚决不退。 这种情况其实挺常见的,社交方式多了,婚恋观念也变了,现在谈恋爱的时候钱物往来很频繁。一旦分手,到底是借钱还是送的礼就很容易吵翻天,甚至闹上法庭。这事儿的麻烦就在于,法律规定了禁止借婚姻要东西,但为了增进感情给的钱是受保护的。可现实里大家搞不清楚啥叫“自愿赠与”,啥叫“索取财物”。 有些地方的习俗就是把钱和结婚绑一块儿,有些人就利用对方急着成家的心理,打着“考验诚意”的幌子要钱。这就好比现代恋爱太浮躁了,很多人靠不断要钱来维持关系,根本没打算真过日子。这事儿要是不管,影响可不好看。 它会毁了婚恋里的诚信,让人觉得谈恋爱就是为了赚钱。还会让法律没面子,变相鼓励投机心理。现在基层法院这类官司越来越多,司法资源都快被挤爆了。更让人担心的是,一些年轻人因为怕吃亏不敢结婚,或者只看钱不看人。 那咋办呢?最高人民法院有过指导意见说要综合看这几笔钱到底算不算借婚姻要的。比如要看对方是不是明确说过给了钱才能领证;钱的数额是不是大得离谱;这种要钱的行为是不是一直断断续续;还有俩人是不是真的在准备婚礼这些事。 在这个案子里,蒋某就是老拿领证要钱,金额还大得吓人,跟正常谈恋爱送个礼物完全不一样。除了法院判得准点,还得靠大家伙儿一块儿管才行。比如宣传法律让大家别被骗;让村里居委会的人帮忙调解;整治一下婚介市场别忽悠人;还有就是倡导大家多看重感情。 以后随着民法典实施深了,这种纠纷怎么判会更清楚。数字支付也能让证据更稳当点。长远看还是得把文化整好,学校、家里、媒体得教年轻人咋看待感情和钱的关系。只有婚姻不被物质绑架了,建立在相互尊重和兴趣相投的基础上,才能少点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发生。 这事儿说到底就是社会转型时期法律和道德得互相配合着来管。裁判不光是为了判对错平息纷争,还得把正确的价值观给带起来。既得用法律拦住那些靠结婚骗钱的人;又得保护那些真心相爱又自愿付出的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在谈恋爱的时候少点算计多份真诚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