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浙江局对"荐股大V"金永荣作出处罚决定 没收并罚款8300余万元禁入证券市场3年

近期,浙江省证监局查处的一起网络荐股操纵市场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经查,1988年出生的金永荣长期以"金浤"为名,在雪球、淘股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立证券投资类自媒体矩阵,通过撰写荐股文章、参与实盘比赛、直播分享等方式积累影响力。

截至2025年4月,其雪球账号粉丝量已突破10.7万,单篇推文平均阅读量达130万次。

调查显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金永荣在明知自身言论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前提下,公开推荐"启迪环境"等32只股票,同时利用控制账户组实施反向交易。

其交易金额累计达6.3亿元,非法获利4162万余元。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扰乱了正常的证券交易秩序。

证券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新型市场操纵行为呈现出"网络化""粉丝经济化"特征。

违法者往往通过打造"投资达人"人设获取信任,再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牟取非法利益。

此类行为不仅损害投资者权益,更会削弱市场定价效率,影响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浙江省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金永荣作出"没一罚一"的顶格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达8324万元,并实施3年证券市场禁入。

该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零容忍"的执法态度,也展示了适应新型违法形态的监管能力提升。

当前,证券监管部门正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创新,通过大数据监测、跨平台协作等方式强化对新型违法行为的识别与打击。

专家建议投资者应提高风险意识,对网络荐股信息保持警惕,选择合法持牌机构获取投资建议。

资本市场的活力来自信心,信心建立在规则之上。

对借助社交平台影响力操纵市场、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既是维护交易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对投资者而言,提升信息甄别能力、敬畏市场规律、坚持理性投资,才是抵御“流量陷阱”、守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