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新举措:矿业用地临时使用最长5年并推行分期滚动开发

问题:矿业用地保障不足制约资源开发 长期以来,我国矿业开发存“矿合法、地不合法”的矛盾。企业依法取得采矿权后,仍可能因用地审批环节多、周期长,难以及时办结用地手续,项目建设与开采进度被迫延后。对战略性矿产而言,用地卡点还会影响能源资源稳定供应。 原因:政策滞后与审批机制不协调 矿业用地矛盾主要来自两上:一是现行土地管理政策对临时用地审批弹性不足,难以适应矿业项目周期长、分阶段实施的特点;二是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在标准口径和流程衔接上不够一致,跨部门协调成本高,企业办地难度随之上升。,部分地区生态红线管控较严,项目选址空间受限,也加剧了用地紧张。 影响:新政破解行业瓶颈 此次《通知》提出三项关键举措:一是允许勘查及露天开采项目分期申请临时用地,单期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矿业权期限;二是对不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项目,明确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分期办理涉及的手续;三是支持乡村地区通过增减挂钩指标,更灵活地将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预计这些措施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缩短手续时间,提高开发效率。 对策:系统性改革强化要素保障 《通知》除用地安排外,还配套提出规划动态维护、联动审批等机制。例如,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可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点项目直接出具规划许可意见,有效期3年;同时建立年度规划维护机制,在严守生态红线前提下优化项目布局。相关改革强调项目推进与要素保障同步,有助于减少重复审批和部门间的衔接成本。 前景:为能源安全提供制度支撑 业内专家认为,新政既回应了当前矿业用地的现实难题,也为“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保障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战略性矿产开发加快,锂、稀土等关键矿种的供应能力有望深入提升。下一步仍需加强部门协同和过程监管,确保临时用地到期后按要求复垦,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互兼顾。

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既影响发展速度,也影响发展质量。此次两部门推出的制度安排,重点在于以更符合矿业特点的用地方式和更顺畅的规划审批衔接,打通长期存在的堵点。在守住耕地保护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把资源开发、节约用地与生态修复兼顾,才能更好兼顾能源资源安全、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