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原副行长李盛业被"双开" 涉嫌受贿犯罪移送司法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24日通报,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同福建省福州市监委,对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盛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决定给予李盛业开除党籍处分;驻行纪检监察组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审查调查显示,李盛业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入党初心,在接受组织审查时态度对抗,与他人串供并虚构钱款性质,在组织核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企图掩盖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属于典型的以贷谋私、靠贷吃贷,性质恶劣。调查认定,李盛业利用担任副行长的职务便利,在贷款业务办理、开立融资性保函等环节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在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的形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暴露出对党纪国法的漠视。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政策性金融更肩负服务大局的特殊使命;对李盛业的严肃处理再次表明,任何人都不能把金融资源当作“私人提款机”。只有把纪律要求落到执行,把制度建设落到细处,把监督责任压到岗位,才能守住金融安全底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