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交管支队芙蓉大队马王堆中队查处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案件;涉案人员秦某在年满18岁前一天被依法处理,也在成年前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问题线索来自群众举报。芙蓉区马王堆某小区居民长期被深夜摩托车噪音影响,引擎声刺耳,干扰周边群众休息。接到举报后,马王堆中队中队长马致富迅速组织研判,决定开展调查。民警持续研判和追踪,逐步掌握涉事摩托车的行驶规律和活动范围,并通过监控视频分析、走访调查等方式,锁定违法驾驶人秦某身份。核查发现,秦某为未成年人,距离18周岁仅剩数天。12月29日,民警依法传唤秦某到案。在证据面前,秦某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经查,秦某存在无证驾驶、套用他人号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秦某称,自己一时追求“飙车”的刺激,忽视风险,触碰法律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的规定,马王堆中队依法扣押违法车辆,并处以罚款4300元。鉴于秦某系未成年人且属首次违法,民警同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重点讲明无证驾驶、套牌行驶等行为的危害及法律后果。接受处罚和教育后,秦某认识到错误,当场手写道歉信,表示悔恨并承诺今后遵守交通法规,不再实施违法行为。该案也提示: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不足,盲目追求刺激,容易走向违法。无证驾驶、套牌行驶等不仅违法,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长沙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强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呼吁家长和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与安全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观念,远离违法行为。
这起发生在成年前夕的案件,既是一次法治警示,也是一堂成长教育课。它提醒我们:青春可以张扬,但必须守住法律底线;追求个性不能以影响公共安全为代价。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需要更多依法严格、同时注重教育引导的执法实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