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智慧化治理成效显著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当前,我国食品流通领域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突出、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小微经营户监管难度大等问题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容易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威胁消费者权益。

针对这一现状,广西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系统性、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该局围绕责任落实、源头管控、线索排查、案件查办、宣传引导五个环节建立完整的工作链条。

截至2025年12月底,共查处相关案件7355件,移送公安机关72件,责令整改生产经营主体5110家,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的蔓延。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广西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起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出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衔接工作机制》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从生产基地到流通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通过聚焦重点问题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案件1264件,移交公安机关20件,有力保障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贸市场和食品摊贩是食品流通的重要节点,也是监管的难点。

为此,广西创新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监管措施。

在427家农贸市场推行先行赔付制度,累计执行赔付金额2.03万元,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同时,通过公示"笑脸""哭脸"经营户,引导经营者自觉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设置557个"手机变砝码"便民服务点,让消费者可以随时查询商品信息,实现了透明化消费。

在快检体系建设上,19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覆盖率达100%,在持续经营的688家农贸市场中,88.52%建有快检室,共完成快检监测197.3万批次,筛查处置问题产品7611批次,构建起了覆盖广泛的食品安全防线。

在食品摊贩管理上,广西率先出台了《广西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服务发展指南》,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既规范经营秩序,又保护小微经营户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24次,查处案件3131件,划定经营区域424个,完成摊贩备案管理2.2万户,使食品摊贩从"散兵游勇"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其中,111个经营区域推行先行赔付、积分管理等制度,8905户摊贩实现赋码监管,形成了"可追溯、可评价、可约束"的新型管理模式。

在监管方式创新上,广西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智能监管"的融合发展。

推动14家大型食品销售企业接入可视化视频系统,实现了对食品销售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畜禽产品联动溯源监管覆盖全区270家获证屠宰场、12.64万户肉商、707家农批和农贸市场,形成了从屠宰、流通到销售的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

修订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这些举措的实施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一方面,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形成了预防性、常态化的食品安全防护机制,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

同时,通过推行先行赔付等制度,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升了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既是监管能力的检验,更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制度为框架、以技术为支撑、以协同为路径、以公众获得感为标尺,才能把一次次专项行动的成果沉淀为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没有“终点线”,只有不断完善的治理链条与持续增强的社会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