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四川南充仪陇,当地警方抓到一个坏家伙。李某某在他的朋友张某某结婚那天,为了赚流量搞出了个大新闻。他偷用了新娘的微信头像,捏造了一堆关于新娘和他过去的虚假故事。比如说,他说新娘以前是他的女朋友,还说新娘邀请他去参加婚礼。为了让更多人相信这些谎言,他还把这些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结果一下子吸引了无数网友的关注和讨论。这次行动被网友们看在眼里,虚假内容的浏览量高达10.4万人次,还有好多人在评论里点赞支持。 这事儿让张某某夫妻俩的名声彻底毁了。更糟糕的是,这还扰乱了公共秩序。李某某这种行为实在太过分了。最后他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 类似的事件在最近几年可没少发生。最高人民法院给了个明确说法: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情在网上传出去,就算是捏造事实诽谤别人。如果这种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了五千次以上,就可以算得上是“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有人利用网络侵犯别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这些权益,被侵权的人完全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甚至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里也有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那些喜欢造谣的人不仅要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还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触犯刑法,还要面临刑事处罚。警方也给咱们提个醒:网络空间可不是法外之地!咱们的名誉权、隐私权可都受法律保护着呢!为了赚点流量去编造假新闻、盗用别人信息、泄露别人隐私、散布不实言论的人既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网络和公共秩序,迟早都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