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热映之下,“屏摄”成影厅新扰动 据国家电影局公布数据,2025年全国电影票房达518.32亿元,城市院线观影人次达12.38亿;票房热度攀升的同时,影厅内手机亮屏拍摄银幕的现象也更常见。记者在影院观影时多次看到,片头字幕刚出现或剧情关键段落,有观众举起手机拍摄:有人拍片名与“海报式”画面,有人拍台词和情节片段,也有人用动图“记录瞬间”。在暗场环境下,亮屏和举机动作虽然无声,却很容易打断他人沉浸式观看,成为不少观众投诉的焦点。每逢热门影片上映,涉及的讨论都会升温,但“是否必然构成侵权”“怎样才算越界”长期难有一致结论。 原因:分享冲动叠加流量机制,规则认知存在偏差 屏摄动机并不单一。部分观众将其当作“到此一游”的证明,觉得不拍就缺少参与感;也有人把影厅拍摄当作朋友圈与社交平台的素材,用来表达情绪、记录生活、获取互动。另外,平台流量机制客观上抬高了这类内容的传播回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楚新指出,算法作为“注意力分配机制”,往往更偏好互动高、争议强、更新鲜的内容。热门影片片段、结尾画面甚至带剧透的短视频,容易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点赞、评论和转发,一些人因此把屏摄当成获取关注的“捷径”,带动跟风扩散。 更需要警惕的是,部分观众对法律边界存在误读。“只拍照不录视频就没问题”“不以营利为目的就不违法”“动图只是记录生活”等说法流行,容易让人自我合理化。实际上,著作权保护并不限于盈利场景,是否构成侵权通常要结合多项因素综合判断,包括拍摄与传播的目的、内容数量及其是否涉及核心表达、对作品正常利用的影响、是否对市场收益产生替代或分流等。在司法实践中,“合理使用”与“侵权”之间也并非一刀切,不能以“我只拍一张”或“我不赚钱”就直接推定合法。 影响:体验、产业与公共秩序的多重压力 对普通观众而言,屏摄最直接的影响是观影体验下降。暗场中反复出现的亮屏和举机动作会分散注意力,削弱沉浸感,甚至引发现场争执。对影院管理而言,巡查与劝阻需要投入人力,处理不当还可能造成纠纷,影响放映秩序和服务评价。 对内容产业而言,屏摄带来的风险更深。若拍摄内容涉及关键情节、结尾反转或核心视听表达,并在网络扩散形成“剧透”或“片段替代”,可能降低潜在观众走进影院的意愿,影响作品市场回报。同时,未经授权的传播也会扰乱版权生态,增加权利人维权成本。更重要的是,若社会普遍形成“在影院拍几段也无所谓”的认知,公共空间的行为边界会被更模糊,版权保护的社会基础也会被削弱。 对策:治理不在“一禁了之”,重在规则清晰与供给替代 面对屏摄争议,治理思路应从“对抗式禁止”转向“边界明确、分层处置、协同治理”。 一是强化规则告知与现场管理的可操作性。影院可在购票页、入场提示、片前广告等环节明确提醒:禁止录屏式拍摄与传播,倡导基本观影礼仪;对明显影响他人、或疑似用于传播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并按规处理。管理既要有效,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简单粗暴激化矛盾。 二是推动法律边界的社会化表达。对于“是否侵权”的争议,需要用公众听得懂的方式把规则讲清楚:拍摄票根、海报或在非放映内容区域合影,与拍摄影片画面并传播,在性质上并不相同;短时间拍摄不等于当然合法,关键在于是否触及作品核心表达、是否造成替代与扩散。通过权威解读与典型案例普法,减少模糊地带带来的侥幸心理。 三是压实平台治理责任,降低“流量奖励”。对明显来源于影厅的片段、剧透类内容,平台应完善识别与处置机制,优化推荐策略,减少对侵权或扰序内容的扩散激励,并畅通权利人投诉与快速下架通道,避免算法推荐成为侵权传播的“放大器”。 四是提供合规“分享出口”,引导合理社交需求。治理屏摄并非否定观众的表达欲,而是要提供更安全、可控的替代方案:片方和影院可在上映期提供官方海报、剧照、短预告、台词海报等可分享素材;有条件的影院可设置观影打卡区,满足“记录到场”的需求,把拍摄从放映过程引导到合适场景。 前景:重塑观影礼仪与版权生态,需多方共治形成稳定预期 随着电影产业规模扩大、社交媒体深度嵌入生活,“边看边拍”的冲动短期内难以彻底消失。关键在于形成清晰、可执行的社会预期:观影空间应优先保障公共秩序与他人体验,版权规则应得到尊重,合理分享应有明确边界与替代供给。只有影院、片方、平台、监管与公众共同参与,才能在制度与礼仪层面找到“想分享”与“要保护”的平衡,推动文化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屏摄争议折射出数字时代文化消费的新特征——当个人表达遇上集体权益——当即时分享碰撞长期保护——更需要更精细的社会治理框架。这不仅关乎法律规则如何落地,也考验公民素养与行业治理能力。妥善化解此问题,或可为中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样本。(全文12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