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下旬某日凌晨,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一台球室内发生青年冲突事件。两名"00后"因琐事争执引发肢体冲突,导致一方头部受伤,医疗费用600元。案件既涉及治安违法责任,又存在民事赔偿纠纷。 事件发生后,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受伤方家属情绪激动诉至法院,呈现"标的小、矛盾大"的特点。成都高新法院三岔法庭研判认为,若直接启动诉讼或行政处罚,可能激化矛盾并浪费司法资源。这与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倡导的"调解优先"原则相符。 为此,当地创新建立专案调解机制,由三岔法庭牵头,联合龙泉山灌区派出所和四川金沙商事调解中心组成工作专班。调解中,工作人员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向施暴方阐明其行为构成治安违法及可能面临的处罚,同时引导受害方理性维权,避免情绪化导致损失扩大。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施暴方赔偿500元医疗费并道歉,受害方表示谅解。整个调解过程仅用3个工作日,比常规诉讼程序节省80%以上的时间。 此案的成功调解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一是验证了公安、司法与专业调解组织协同的有效性;二是表明了对轻微治安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理原则;三是探索出节约司法资源的新路径。数据显示,2023年成都全市通过类似联动机制已成功调处各类纠纷1.2万余件。 随着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小案快调"模式有望在更多领域推广。特别是在处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惩戒与教育并重"的柔性执法理念将发挥更大作用。
纠纷的终点不仅是赔偿到位,更在于让当事人真正理解规则、敬畏法律、学会克制。把小案办出法治温度、把矛盾解到人心深处,需要依法处置与柔性疏导的同向发力。通过联动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是对个案的妥善处理,也是基层治理向更精细、更前置、更注重预防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