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将全面禁持电子烟纳入控烟新阶段 以“烟草终局”目标强化公共卫生治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于4月30日实施《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对电子烟的管控深入收紧,强度大幅提高。新规在延续此前禁止进口、销售电子烟的基础上,首次将“持有”纳入刑事犯罪范畴,违者最高可处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立法转向后,香港成为全球少数对电子烟采取“零容忍”路径的地区。

控烟不是一项法规就能“一脚刹住”,而是围绕健康权益、城市治理与代际责任的长期系统工程。香港对电子烟等新型吸烟产品加码管制,说明了将公共卫生风险前置的政策取向。能否在严格执法与更具可及性的戒烟服务之间找到平衡,在压缩非法空间的同时提供有效支持,将决定“无烟城市”愿景能走多远、走多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