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发布,充分反映了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犯罪上取得的显著成效,也反映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 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看,检察机关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去年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05万人,起诉2.9万人,两项数据同比分别增长10.8%和20.5%,增幅均超过一成。其中,起诉原省部级干部44人,充分说明反腐败斗争遵循"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各个层级的腐败分子都依法严肃处理,不因身份特殊而有所偏私。 重点领域的腐败整治上,检察机关采取了有针对性措施。金融、国企、能源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地带,检察机关去年共起诉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9174人,形成了对重点领域腐败的有力震慑。此外,检察机关还将目光投向与群众生活息息对应的的领域,在乡村振兴、养老服务、殡葬等涉及民生的行业中,严厉打击职务犯罪7609人,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打击力度也在加强。利用职权实施的预期收益、约定代持、虚增交易环节等隐蔽手段的腐败行为,已成为当前反腐工作中的新课题。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这类新型腐败犯罪832人,说明反腐工作正在不断适应形势变化,提高打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在国际反腐合作上,检察机关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对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配合相应机构劝返、遣返、引渡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7人,充分体现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国际化推进,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 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原则下,检察机关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在加大。去年起诉行贿犯罪3292人,同比上升7.3%,这表明反腐工作已从单纯打击受贿向受贿行贿并重转变,形成了对腐败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反腐败斗争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最高检工作报告表明,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法治手段巩固反腐成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