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从7月1日开始全面征收了。这个政策主要包括了“谁要交”、“怎么交”和“钱去哪”的具体规定。此次征收有好几个关键点。第一,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征,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都得“买单”。第二,范围覆盖“所有人”,不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甚至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都得交钱。第三,收钱的方式主要是委托给晋江市自来水公司代收,还有镇区自征。第四,费用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居民用户市区六街道是8元/户·月,各镇则是3元/人·月;非居民用户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5元/人·月,营业店铺和室外大排档是30元/间·月。第五,享受减免的人群包括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失业人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对象等等。第六,钱的流向非常明确,所有的费用都会用在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处理等环节。第七,逾期不缴纳的将被处以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第八,如果有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