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蒲江县的法院2024年3月17日传来消息,给一起因女职工孕期遭调岗解雇的纠纷做出了处理。封面新闻的记者叶海燕把这个案子的详细情况报了出来。蒲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初受理了罗女士的仲裁申请,最后支持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服这个裁决,起诉到了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法庭审理时认为,用人单位因为罗女士怀孕就把她从原办公地调到了很远的工地现场,还不给提供住宿、交通等保障。罗女士被迫只能在原来的地方打卡上班,结果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把合同解除了。法院认定这种做法没道理也不合法。最后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公司同意把劳动关系给解除,还得给罗女士一次性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未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一共11万元。法官提醒企业必须尊重怀孕女职工的权益,不能用这种手段逼人家走。如果确实需要调岗生产经营也必须商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