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一起看似普通的离婚财产纠纷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鄞江人民法庭得到妥善化解。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前基层司法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如何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当事人李娟与周平于2025年初协议离婚,双方对大部分共同财产已作出处置,但李娟一直未支付约定的三万元分割款。
随着时间推移,周平采取了电话骚扰、试图翻窗入室等过激行为,经公安机关多次训诫仍未收效。
面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困境,李娟最终向法院寻求司法保护。
承办法官宓琼凯在核实相关情况后,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为当事人筑起法律防护网。
然而他清醒认识到,单纯的强制措施只能暂时压制矛盾,若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被压抑的情绪终将通过其他渠道释放,甚至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这一认识源于对基层矛盾纠纷特点的深刻把握。
当前,涉及婚姻家庭类的纠纷往往情理交织、关系复杂,当事人之间既存在财产权益之争,又掺杂着情感纠葛和心理创伤。
如果仅从法律层面机械适用规则,容易导致案结事不了,甚至激化矛盾。
基于这一判断,宓琼凯主动将双方约至法庭调解室。
调解伊始,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相让。
宓琼凯没有急于说教,而是采取"沟通先行、释法为辅"的策略,通过营造宽松氛围、倾听当事人诉求、引导双方回忆婚姻期间的相互付出等方式,逐步消解对抗情绪。
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他既对周平的过激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合法维权的正确途径,又引导李娟认识到主动履行约定的必要性。
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在法官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李娟当场履行了三万元分割款的给付义务,周平也表示服判息诉。
一场一度剑拔弩张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为基层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首先,要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不能满足于简单判案了事,而应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其次,要坚持法理情相融合,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重人文关怀,通过情理疏导打开当事人心结。
再次,要讲究工作方法,根据不同案件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基层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神经末梢,直接面对千家万户的矛盾纠纷,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基层法庭既要发挥定纷止争的审判职能,更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业内专家指出,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应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基层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合力。
调解室窗外摇曳的桂花,见证了司法温度如何消融矛盾纠纷的坚冰。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浙江法院系统正以更多这样的生动实践诠释:公正司法不仅要有是非分明的裁断,更需具备修复社会关系的智慧。
当法律程序与人性化调解形成合力,方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