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闹得挺大,岳塘区宝塔街道盘龙名府的业主们最近高兴坏了。原来被开发商霸占了十多年、面积有400多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终于要“回家”了。这是2024年1月,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接手工作后发现的问题。 盘龙名府有62栋楼,建筑面积超32万平方米,住着2100多户人家。小区那个君泽府门楼共四层,下面三层其实早就被明确规划成了物业服务用房,早在2015年就把产权办到了全体业主名下。可开发商湘潭市某置业集团公司却不干好事,早在2013年就把门楼一至四层整体租了出去,签了个8年的长租合同。 出租了3年多以后,到了2017年1月,这公司更是胆子大,直接把这套房产卖了给谢某某。买卖那是46万元成交的,其中属于物业服务用房的第二至四层单价是3213.05元一平米,总价算下来有1357096元。谢某某买到手后一直用来做生意赚钱。 业委会在梳理小区遗留问题时发现了猫腻,赶紧通过街道和社区找开发商还有谢某某协商,要求对方把物业用房交回来。可对方根本不理睬,一心只想捞好处。 为了维护大家伙儿的权益,业委会不得不把官司打到了岳塘区人民法院。法院在2025年7月受理了这起案子。经过开庭审理和证据质证,今年2月法院终于下达了一审判决书。 法院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判得挺清楚:确认谢某某和开发商2017年签的那个买卖中涉及2到4层物业用房的条款无效;谢某某得在判决生效30天内把这422.37平方米的房子还给业主们。 赔偿这块儿更让人觉得解气:法院判谢某某要在10天内赔偿业主们占用损失460582.5元,还有鉴定费5000元,总共465582.5元;开发商还得对这笔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除了这两项请求被支持,原告的其他诉求都被驳回了。盘龙名府业委会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会尽快推进交接工作,让大家真正享受到小区物业带来的福利。这事儿的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给以后处理这类纠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