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公开就是法治进步的标尺

在中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司法改革的一大重要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这次特意强调了,司法责任制和监督机制这两个东西一个都不能少。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一批文书把关键信息隐去了,比如审判人员的名字和案件的案号都没完整呈现,这让公众和法律界都挺有意见的。负责人直接说了这种做法“肯定不对”,还要求相关法院赶紧整改。这说明最高法对司法公开原则特别看重,也给其他法院指明了方向。司法公开说白了就是为了让老百姓看得懂、查得到,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审判人员署名体现的是个人责任,案号公开提供的是追溯依据。如果这些东西都模糊处理了,等于把监督的口子堵死了,甚至可能让责任躲猫猫。有些法院可能对政策理解得不够透、执行得也不规范,还有人心里有点怕难或者习惯了老办法。司法公开不光是发信息那么简单,是个系统工程。最高法这次的回应很及时,也给各级法院敲了警钟:公开必须全面准确,不能打任何折扣。近年来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这些做得都挺好的,这次事情说明督导检查还得再加强点。以后还要继续深入推进公开工作。得完善技术平台和管理制度,更得让大家心里装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才是例外”的意识。通过优化内容、拓展渠道、让公众参与进来,才能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目标。最高法这次表态也给下一步工作指明了路。司法公开就是法治进步的标尺也是社会信任的基础。每一次坚持公开原则都是在践行公平正义。这次事件既是对之前工作的检验也是未来的镜鉴。只有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名字、每一组数字里去,老百姓才能在每一个案件里感受到看得见的公正从而不断筑牢对法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