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房地产调控新思路 地方政府将获更大自主权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审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对房地产领域作出系统部署——围绕制度完善、风险防控与民生改善提出一揽子举措,其中“充分赋予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引发关注。 问题:房地产市场在不同城市分化明显,供求结构、人口流动、产业支撑和财政承受能力差异较大。部分城市库存压力与新市民住房需求并存,部分区域则面临土地资源约束与改善性需求上升叠加;另外,个别项目资金链紧张、交付压力、存量商业办公空置等问题仍待破解。传统以增量开发为主的模式,需要向“存量提质、增量优化、风险可控”的新阶段转换。 原因:一上,房地产兼具民生属性与金融属性,开发、融资、销售链条长,任何一环波动都可能传导至地方经济、居民预期和金融稳定。另一方面,过去较长时期形成的“高周转、预售为主、增量扩张”路径,人口结构变化、城镇化节奏调整、居民偏好升级以及市场预期变化的背景下,暴露出供给结构不适配、项目治理不精细、资金管理约束不足等短板。加之城市间发展阶段不同,统一尺度的调控措施难以同时兼顾“稳市场、保交付、防风险、促转型”。 影响: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并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和融资主办银行制,发出以制度建设提升项目透明度和资金闭环管理的导向,有助于推动行业从“规模驱动”转向“质量与风险管理驱动”。支持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强调“合理”二字,既利于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保障项目建设交付,也有助于引导资金更精准地流向合规项目和真实需求,防止无序扩张与风险累积。有力开展现房销售,则指向降低交易风险、提升交付确定性,推动开发模式更加稳健。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供应与存量住房、人口变动相协调,有利于从源头上减少结构性过剩与错配,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已供未开发土地和在建项目分类处置、推进存量商品房和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盘活利用,意味着政策重心继续向消化存量、优化结构倾斜,改善城市空间使用效率,缓解部分区域“新增供给与存量空置并存”的矛盾。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则回应了居民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需求升级,对带动建造方式转型、促进绿色低碳与智慧化应用具有牵引作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专业化租赁企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体现出“购租并举、长效治理、安全为本”的方向,有利于提升租赁供给质量与城市居住韧性。 对策:从纲要草案释放的政策组合看,下一步发力点可概括为“五个协同”。一是调控权限与责任协同。充分赋予城市政府自主权,意味着地方可在限购限售、住房信贷、土地供应节奏、保障性住房与改善性住房供给结构各上,依据本地人口流入流出、库存周期和产业形态实施更具针对性的政策组合,同时目标设定、风险处置和信息公开上承担相应责任。二是融资支持与风险约束协同。在满足合理融资需求的同时,通过主办银行机制强化资金监测和用途管理,推动“项目可行—资金可控—交付可期”。三是增量优化与存量盘活协同。对已供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存量商品房及闲置商办分类施策,更多依靠市场化方式与法治化手段推进盘活,提升城市资产运营效率。四是供应结构与需求升级协同。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推进“好房子”建设和品质提升工程,强化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以产品与服务提升稳定居民预期。五是租购体系与安全治理协同。完善租赁市场规则,培育专业化机构供给,叠加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形成从建设、交付到运营维护的闭环治理。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城市政府调控自主权进一步明确,房地产政策将更加注重“差异化、精准化、可持续”,在稳定市场运行的同时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未来一段时期,政策效果将更多体现在供地与库存、人口与住房的匹配度提升,项目融资与交付的确定性增强,以及住房品质与社区治理的整体跃升。与此同时,现房销售推进、存量盘活提速、租赁市场规范化等举措也将对企业经营模式和城市住房供应体系产生深远影响。总体看,房地产将从过去的高速扩张回归居住属性和城市发展规律,在“稳预期、防风险、促转型、惠民生”的框架下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十五五"房地产新政既是对过往调控经验的制度性升华,也是面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主动布局。在"房住不炒"总基调下,通过赋予城市更多自主权激发地方治理智慧,通过全链条管理筑牢风险防线,通过品质革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多项改革举措将推动我国住房制度向更加成熟、稳健的方向演进;随着政策落地见效,房地产市场有望实现从规模发展到质量提升的历史性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