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回升向好态势,但仍面临结构性矛盾:房地产行业深度持续调整,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人口负增长与劳动力供给收缩趋势加剧;债务化解与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传统依赖高投资、高杠杆的增长模式面临挑战。与会学者指出,要实现稳定增长,不仅需要宏观政策精准发力,更需完善基础制度以改善预期、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形成民生改善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原因: 一是增长条件发生变化。陈玉宇分析,两会提出的4.5%—5%增长目标,表明了政策层面对现实约束的审慎考量。人口结构变化正在重塑增长逻辑:根据“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增速+劳动力数量增速”的公式,劳动力数量增长已转为负值,未来随着第一轮生育高峰人群逐步退出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减少规模可能累计超过1亿,经济增长将更加依赖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升。 二是需求结构呈现新特点。陈玉宇指出,近两年经济增长主要由国内消费需求拉动,消费贡献率持续上升;投资增速处于历史低位,对增长的贡献明显下降,难以重回主导地位,这与城市化进入平稳阶段、服务业占比提高(已接近60%)以及新技术对固定资产投资需求的影响有关。同时,净出口在某些年份对增长贡献较大,但对大型经济体而言,外部需求波动性更强,在地缘经济碎片化背景下不确定性上升,难以作为稳定支撑。 三是市场出清机制有待完善。周黎安表示,我国破产制度长期主要覆盖企业法人,自然人破产与债务清理机制相对缺失。实践中,金融机构往往要求经营者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经营者个人仍可能长期背负债务,影响再创业与消费能力,居民部门杠杆率上升压力随之显现。制度供给不足导致“能进难退”,阻碍要素高效流动与市场活力释放。 影响: 制度与结构问题叠加,将在三上产生影响:一是预期层面,企业与居民对未来收入与风险的判断更加谨慎,可能加剧“想消费不敢消费、想创业不敢创业”的心理;二是效率层面,缺乏有序退出机制会抬高试错成本,制约创新活动的广度与深度,拖累劳动生产率提升;三是公平与民生层面,债务长期悬置、破产救济不足可能导致“负担固化”,使部分家庭长期承压,不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和社会流动性。与会学者认为,民生福祉的稳固依赖于高质量增长,而高质量增长必须以制度完善为前提。 对策: 围绕“制度基石与民生福祉”主题,与会学者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快个人破产制度顶层设计与全国统一规则制定。周黎安介绍,自2019年以来,深圳、厦门等地已开展试点,释放创业活力、优化债务清理诸上取得成效。下一步应推动全国统一立法,明确适用范围、程序规则与豁免边界,减少地区差异带来的执行障碍。 2. 以信用体系和数据联动提升治理能力,防范破产欺诈。周黎安强调,应加强法院与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审查,完善财产登记与惩戒机制,依法打击破产欺诈行为。 3. 将提升劳动生产率作为中长期增长主线。陈玉宇指出,在劳动力供给收缩的背景下,政策应更注重技术进步、组织效率提升与人力资本积累,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 4. 更有针对性地扩大内需,形成“收入—消费—投资”循环。与会学者建议,通过完善社会保障、降低不确定性支出压力等方式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同时引导服务消费扩容提质。投资应聚焦补短板、增后劲的有效领域,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 5. 以民生导向校准改革尺度。仇心诚等学者提出,制度改革应落脚于提升群众获得感与安全感,通过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与公平的规则体系,降低家庭与中小企业的风险脆弱性。 前景: 与会学者普遍认为,未来我国经济将处于“周期修复与结构转型并行”的关键阶段。短期需政策保持连续性以修复需求与预期;中长期看,增长上限将取决于制度供给质量、创新能力与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基础性改革的突破,将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市场退出机制,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微观基础。
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既要破解短期结构性矛盾,更需构建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基础。正如学者们所言,只有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此次讨论不仅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参考,也为市场主体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