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铺就高质量之路——云南"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云南以天蓝、水清、地绿的实际行动,兑现“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承诺。这份成绩单,来自云南坚持保护优先、治污攻坚、扩绿夯基、转型提质、发展为民的系统实践。 从数据看,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明显。7个地级市获得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国字号”称号,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升至94.12%,创历史新高。16个州市政府所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9%,位居全国第一。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至94.1%。杞麓湖、异龙湖等重点湖泊实现全年脱劣。一组组数据,折射出云南在生态保护上的持续用力。 云南之所以取得这些成果,既源于其独特的生态地位,也源于坚定的保护决心。云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以仅占全国4.1%的国土面积,包含着全国50%以上的植物种类、70%以上的动物与菌物种类、80%以上的植被类型。这份厚实的自然家底,是财富,更是责任。 为守护这份生命共同体,云南织密立体防护网。在法治层面,云南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发布省级生物多样性白皮书,制定全国首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文件,为保护工作提供制度支撑。在空间管控上,云南科学构建“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完成11.35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生态价值最突出的区域纳入严格保护范围。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国家公园候选区和西双版纳、昆明国家植物园候选园纳入国家总体布局。 在科研护航上,云南依托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保存种质资源数百万份,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云南创新提出并系统保护极小种群物种,漾濞槭等30种珍稀植物已脱离灭绝风险。在共生共护的模式探索上,云南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让群众在保护中得到实惠。亚洲象群数量较“十三五”末增长约27%,绿孔雀、滇金丝猴等旗舰物种数量分别增长47%和30%,雪豹再次现身云岭高山。如今,云南85%以上的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在高原湖泊保护上,云南同样推进有力。2025年,《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与九湖保护条例共同构成“9+1”法规体系,依法治湖进入新阶段。云南精准划定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165.8平方公里,是原一级保护区的2.8倍,为湖泊修复拓展空间。通过持续推进“三治一改善”(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垃圾、改善水生态),224个重点治理项目压茬推进,洱海水质保持优良,滇池等重点湖泊水质明显改善。 这些成果,说明了云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系统推进与实践创新。云南既守住生态底线,也在探索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从“大象食堂”到栖息地修复,从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到生态旅游发展,云南推动生态保护成为社会共同行动,让绿色发展更可感、更可及。 展望未来,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仍需加力提质。随着国家公园建设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高原湖泊治理完善,云南有望深入提升生态保护质量与治理效能。同时,还需继续探索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融合路径,让绿色成为发展底色,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云南的生态文明实践表明,保护与发展并不冲突,而是可以相互促进。通过科学规划、法治保障和公众参与,生态优势正在转化为发展动能。未来,云南将继续以“排头兵”的姿态,为全国乃至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可借鉴的经验,让“动物王国”“植物王国”的生机持续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