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七旬夫妇开着“三无”老头乐(没牌照、没驾驶证、没买保险)闯红灯,撞上了一辆绿灯正常直行的轿车。老两口多处骨折,索赔了70多万,最后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了36万。这事儿在网上闹得挺大,大家对判决结果的看法挺复杂。 为啥大家会这么关注?主要是因为结果和大多数人的认知不太一样。以前交通事故里,非机动车和行人常被当作“弱者”,就算机动车司机没过错也得赔钱。这种做法让不少没过错的司机觉得不公平,也让有些人觉得只要是弱者就有理,结果闹了不少矛盾。 现在大家法律意识提高了,“谁弱谁有理”的逻辑也开始被质疑。上海以前有过类似的案子,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结果还是骑车的人负全责。不过法律也有人情味儿,规定机动车如果没错,最多赔10%的钱。 具体到这次上海的案子,还有个“优者风险负担原则”。简单说就是谁的车危险性高、容易躲避风险,谁就得多注意点。这次虽然老头乐闯红灯错得离谱,但轿车司机在路口没仔细看路也没减速,所以被判承担33.3%的次要责任,大概就是按这个原则来的。 除了法律条文,咱们还得讲讲道理。如果“三无”老头乐闯红灯出了事还能拿到这么多钱,会不会给别人做坏榜样?你看现在的“老头乐”大多是非标车辆,安全性能差得很,很多开这种车的中老年人安全意识也不强,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是常事。要是这案子出来后更多人去开这种车乱开,对谁都没好处。 所以怎么平衡法律公正和社会导向很重要,不能让这种判决产生不好的示范作用。(连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