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经济新动能,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启动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该举措表达出国家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明确信号,也为各地产业升级划定了更清晰的着力点。示范基地创建对象分为园区类和企业类两类。园区类要求申报园区境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且在产业集群培育、协同创新、产业生态建设和治理能力各上处于国内领先。企业类要求申报企业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方向,并在产品研发、技术与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上具备国内领先水平。此次遴选聚焦十个重点领域,覆盖全球科技竞争和产业变革的关键赛道。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指向能源体系与交通方式的深度变革;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契合绿色低碳发展趋势;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体现智能制造与空间经济的增长潜力;安全应急装备与软件则关系到国家安全与产业基础能力。领域设置说明了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的前瞻判断。申报推荐方面,工信部建立了由地方组织、分级审核、择优推荐的流程。各省级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经确认符合基本条件后,提交创建申请书并按评价要点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地方工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申报对象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弄虚作假行为,工信部明确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支持政策方面,工信部实行差异化推荐指标:经济大省可推荐园区2个、企业20家;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园区1个、企业10家。该安排既强化经济大省的带动作用,也兼顾各地参与机会。资格条件方面,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报1个创建领域,避免多头申报、分散资源。申报示范园区的,应为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以“园中园”申报的,需明确四至范围,管理机构由所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申报示范企业的须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安全与环保上,申报对象近三年须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和生态底线的刚性要求。
在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阶段,首批新兴产业示范基地遴选不仅是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是在为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体系搭建可复制的样板。能否真正释放市场活力、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取决于规则执行的严谨度和产学研用协同的效率。随着更多标杆案例落地,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竞争力有望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