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假劣肉制品风险点多、链条长,治理需要前移并覆盖全程;肉制品消费量大、流通范围广,一旦出现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使用禁用物质等问题,不仅直接威胁群众健康,也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行业信誉。此次通告明确将对四个环节的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养殖屠宰环节,重点打击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处理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私屠滥宰以及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等;在生产加工环节,严查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原料,掺杂掺假、冒充高价肉品,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以及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等;在流通销售环节,严打销售病死畜禽肉、走私冻肉、未经检疫肉品和假冒伪劣肉制品,伪造变造检疫证明及资质文件、网络直播虚假宣传等;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整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类、走私冻肉以及“幽灵外卖”等违规经营行为。 原因——高利润驱动叠加隐蔽性增强,部分环节监管压力上升。从通告列举的类型看,有关违法行为呈现“造假成本低、销售溢价高、跨区域流通、线上线下交织”的特征。一些不法分子借助冷链仓储、平台交易、直播带货等新渠道提高隐蔽性,并通过伪造证明、套用证照等方式规避核查;也有个别经营主体为压低成本,出现进货查验不严、台账记录不全、检验检测流于形式等问题,给风险进入供应链留下空间。另外,肉制品供应链环节多、参与主体广,任何一处失守都可能放大风险,客观上要求执法监管从“末端处置”转向“源头严控、过程可追、风险早识别”。 影响——既关乎健康安全,也关乎产业生态与消费信心。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假劣肉制品可能带来致病风险和长期健康隐患,甚至诱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影响社会预期与消费信心。对产业而言,违法行为破坏公平竞争,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损害地方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形象,削弱品牌价值。对治理而言,一旦呈现链条化、团伙化、跨区域特征,还可能牵出走私、伪造证明、非法经营等关联违法犯罪,需要以综合治理提升打击效果和震慑力度。 对策——突出“全链条、严执法、强追责、重共治”,推动形成高压态势与长效机制。通告传递出明确导向:对制售假劣肉制品依法严惩、从严从重。三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动物防疫、产品质量以及生猪屠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顶风作案、跨区域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加大打击力度,依规公开曝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行业禁入,强化“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在责任落实上,通告强调生产、加工、屠宰、经营、仓储、物流等单位及从业人员须落实主体责任,抓紧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检验检测、质量管控等关键环节,推动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社会共治上,各县区已同步发布线索征集提示,鼓励消费者通过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渠道举报问题线索,通过信息共享、精准打击提升治理效率。面向公众,通告也提出消费提示:购买肉类及肉制品应选择正规渠道,主动查看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购买来源不明、价格明显偏低、无标签标识或感官性状异常的产品,以理性消费推动市场规范。 前景——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并重,推动“管得住、追得到、罚得疼”。从治理导向看,此次联合通告不仅强调集中打击,更指向“打击震慑+规范提升”的双重目标。随着部门协同执法、线索征集、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地,市场将面临更严格的全链条监管,违法成本将明显上升。同时,合规经营者有望获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行业标准化、透明化水平也将继续提升。可以预期,围绕检验检疫、追溯管理、冷链监管、网络平台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的治理力度还将加大,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底线,肉制品安全更与群众日常餐桌密切有关。只有以法治手段推进全链条治理——以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以社会共治织密监督网络,才能让守法者安心经营、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守住肉制品质量安全底线,既要严惩违法犯罪,也要补齐监管短板,把每一道关口都做实、做细、做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