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凌晨时分,南阳市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赵东、董蕾、丁学谦在二广高速1390公里处巡逻执勤时,发现了一起隐患重重的险情。一辆渝D牌照的重型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后轮突然起火,浓烟滚滚,火势明显。然而驾驶员对此毫无察觉,仍按原速在行车道上继续行驶,这种情况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上的轮胎火灾属于突发性、高危险性事件。在深夜时段,路面车辆稀少,能见度低,一旦发生火灾蔓延或爆胎,极易造成连锁碰撞事故。特别是对装载货物的重型车辆来说,火灾可能导致货物损毁、车辆报废,甚至威胁驾驶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这次事件中,货车司机的安全意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车辆异常,更增加了风险系数。 面对突发状况,民警们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他们立即启动警报,通过喊话器向货车司机发出停车指令,同时驾驶警车跟随在货车后方,为其提供警戒保护,防止后续车辆追尾。随后,民警们携带灭火器和矿泉水冲向起火车辆,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将火情扑灭。在确认火情完全熄灭后,他们继续护送货车驶入新野服务区,对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这次成功处置充分反映了高速交警的专业素养和应急能力。从发现异常、警戒防护、灭火救援到后续检查,整个过程环节紧凑、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事故风险。货车司机对民警的及时救助感到万分感激,他表示若非民警的迅速发现和有效处置,不仅货物会遭受巨大损失,还可能面临十几万元的经济赔偿,这对其家庭生活将造成沉重打击。 南阳市高速交警一大队长期以来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作为首要职责。他们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强日常巡逻防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通过规范执法、主动服务,为广大司乘人员营造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这次成功处置重大安全隐患的案例,正是此职责担当的生动体现,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赞扬。
高速公路安全既需要完善的设施制度,更依赖每一次及时的发现与规范处置;这起轮胎起火事件的快速化解,看似偶然,实则是日常严格巡逻、专业训练和责任落实的必然结果。只有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安全理念贯彻到每个环节,才能让夜间行车更安心,让道路安全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