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主动退钱这事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认购协议和正式网签之间其实是有段空窗期的

这事儿发生在河南,是个叫罗女士的姐姐遇到了糟心事。她手里有90万的全款,本来高高兴兴签了认购协议,又交了2万块的定金,想着第二天就能把房子定下来。谁承想,开发商第二天居然来了个大转弯,非要把房价往上提10万,理由居然是网签系统在维护。罗女士当时的钱都已经取出来等着交钱了,哪能想到会碰到这种“坐地涨价”的招数。 罗女士刚开始也没多想,毕竟认购书都签了,定金也给了,就等着办手续。结果等来的不是网签通知,是开发商那一句冷冰冰的涨价通知,房子总价要再加10万。这一下可把罗女士给整懵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协议都在这儿摆着呢,钱也到了账,你们怎么说变就变?”后来开发商也没藏着掖着,把实话都说出来了:他们才发现这套房子还没解押呢,这一解押至少得要100万。 开发商觉得自己挺精明,分析了一下罗女士的支付能力,觉得她手里肯定有实力,100万甚至120万她都拿得出来。这简直是赤裸裸的看人下菜碟!罗女士气得不轻,直接把这事捅给了媒体。她的要求也不高:要么就按90万的价格把合同履行完;要么就把那2万块定金退回来,违约金该赔多少赔多少。 那边住建局也没闲着,直接给开发商的借口来了个下马威。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系统压根儿没在维护。不过他们也把话挑明了:既然双方还没网签,严格来讲交易还不算完,谁都有反悔的权利。如果罗女士觉得自己被坑了想告对方欺诈,那就得走法律程序。现在开发商倒是挺痛快地把那2万定金给退回来了。 但罗女士坚决不接受这个结果。她心里清楚这事儿的门道在哪儿:这就是开发商觉得之前的价格太低了、不划算,才拿系统维护当借口拖着时间、强行涨价。住建局说没网签就能反悔,虽然行政流程上是这么回事儿;但从契约精神讲这完全是两码事。认购协议可不是废纸一张,定金也不是白交的。法律上早就有定金罚则的规定:收了定金的一方要是违约了就得双倍返还。开发商主动退钱这一举动恰恰说明他们心里有鬼、自己也知道理亏。 说到底最让人心里窝火的还是这种不地道的做法。要是一开始谈不拢那是两说;可现在协议都签了、钱也交了,转头嫌卖得便宜了、拿系统维护当幌子拖着客户签正式合同,这简直太不厚道了!住建局提到的“没网签就能反悔”在法律层面上或许说得通;但这和做生意讲的诚信是两回事儿。 这事儿也给大伙儿提了个醒:认购协议和正式网签之间其实是有段空窗期的;在这段时间里什么怪事都有可能发生。并不是说协议一点用都没有;而是遇到那种不守规矩的对手时;维权的成本往往要比我们想象中高得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