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工业固体废物量大面广,历史包袱与新增压力叠加。
我国采矿、冶炼、发电等行业每年产生大量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长期积累形成较大历史堆存规模。
生态环境部在排查基础上初步掌握,全国累计堆存工业固体废物约330亿吨,占地约3500平方公里。
与此同时,部分传统消纳利用渠道收缩,新增堆存上升趋势仍需警惕,成为影响生态环境安全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
原因——利用渠道变化与区域结构性矛盾并存。
一方面,受基建节奏调整、传统建材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一些过去依赖规模消纳的路径减弱,导致部分工业固废“出路”变窄。
另一方面,工业固废空间分布与消纳能力不匹配,在资源型地区、矿冶集中区更为突出;再叠加汛期极端天气风险,尾矿库、堆(渣)场等设施一旦发生渗漏、溃坝等问题,可能引发突发性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压力随之上升。
影响——既关系环境安全,也关系土地资源与产业转型。
大规模堆存不仅占用土地、影响景观,还可能带来扬尘、渗滤液、重金属迁移等环境风险,尤其在河流流域、人口密集或生态敏感区域更需强化监管。
对企业而言,堆存成本上升、合规要求趋严也倒逼工艺改造和资源化利用升级。
对地方发展而言,如何把“负担”转化为“资源”,考验治理体系和产业协同能力。
对策——以“控增量、治存量”同步推进,制度规范与工程治理并重。
围绕控增量,生态环境部已修订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明确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用于支撑围岩等充填活动,以及塌陷区、坑洼区治理等回填活动,为规范化、规模化利用提供制度支撑。
有关部门将持续指导地方开展试点,推动工业固废在矿山露天采坑修复治理和回填等场景形成可复制的规模化消纳模式。
从实践看,重点流域区域化推进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黄河流域内蒙古、陕西等9省区围绕煤矸石、粉煤灰开展充填、回填、生态修复等规模化利用项目128个,利用量超过1亿吨;长江中上游云南、贵州等五省一市围绕磷石膏开展相关项目24个,利用量2900多万吨。
辽宁、山东、山西等地也在联合自然资源等部门研究制定管理规定,着力把资源化利用纳入规范化轨道,避免“以利用之名行倾倒之实”。
围绕治存量,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排查,建立数据库,为精准治理、分类施策奠定基础。
在风险较高的尾矿库治理方面,持续开展汛期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累计完成5000多座尾矿库隐患整治,并通过“一库一策”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尾矿库治理2200多座。
针对磷石膏库等重点风险源,实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江中上游154座磷石膏库已全部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其中80座启动治理工程,累计清空磷石膏约180万吨。
下一步还将持续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符合环保要求的尾矿库、堆(渣)场闭库封场,并实施高标准生态修复。
在制度层面,生态环境部明确将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按照“科学论证、制定规范、主动公开、全程监督”的程序推进规模化消纳利用,并开展跟踪评估,强化全过程监管,防止综合利用异化为非法倾倒,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前景——从“末端处置”迈向“系统治理”,以目标牵引推动长效机制落地。
根据《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到2030年将完成全国60%以上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并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面向未来,工业固废治理将更强调源头减量、过程管控与资源化利用协同发力:一方面通过标准与监管促使企业降低新增产生和不规范堆存;另一方面通过区域统筹、产业链协同拓展消纳场景,提升“产—运—用—管”全链条规范化水平。
随着试点经验积累、管理制度完善和技术路径迭代,工业固废“控增治存”有望从阶段性攻坚走向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新增与累计堆存量逐步实现“双降”。
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是一场关乎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持久战。
从黄河之滨到长江两岸,中国正以系统思维破解固废治理难题,既为当代人守护绿水青山,也为子孙后代留下发展空间。
这场攻坚战的每一步,都折射出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智慧与中国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