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降碳”方面,贵州通过制定严格的约束性指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加快传统行业技术改造,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贵阳市作为全国第三个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省会城市,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为生态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减污”工作同样成效显著。
剑河县连续三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99%,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关岭县在“十四五”期间累计治理石漠化土地130余平方公里,有效改善区域生态质量。
通过实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贵州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在“扩绿”方面,贵州省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生态修复与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超过90%,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整改销号率达100%。
“增长”方面,贵州生态示范创建覆盖全省9个市(州),其中7个市(州)获得国家级命名。
遵义市生态示范创建基本实现全覆盖,安顺市和黔东南州实现国家级创建“零”的突破。
观山湖区、花溪区等地更获国家级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双命名,彰显贵州在绿色发展中的创新实践。
贵州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了该省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从点的突破到面的推进,从制度创新到实践创新,贵州正在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探索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绿色发展道路。
这些成果不仅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贵州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展望未来,贵州应继续深化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更多地方获得示范命名,让绿色成为贵州发展的底色,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