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晶代表建议完善资产评估法:将数据、碳等新型资产纳入法治化监管框架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和"双碳"战略深化,以数据资产、碳排放权为代表的新型资产形态日益活跃,其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愈发重要;然而,现行法律框架对这类新型资产的界定与评估尚存明显空白,制度供给与现实需求之间的落差正在逐步显现。 现行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正式施行,距今已近十年。彼时,数字经济尚处起步阶段,碳交易市场也未全面建立,立法所依托的经济环境与当前相比已发生深刻变化。该法在规范传统有形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上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但面对数据资产定价、碳资产核算、知识产权估值等新兴领域,部分条款已难以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评估对象界定模糊、监管职责分散、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逐渐暴露。 问题的根源于立法滞后于经济形态的演变。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其价值评估涉及技术、市场、法律等多个维度,传统评估方法难以直接套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使碳资产具备了明确的市场价格属性,但涉及的评估标准和法律地位尚不明晰,制约了碳资产的市场化配置效率。此外,现行法律对监管职责的规定较为分散,多部门交叉管理的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管的权威性与执行效力。 上述制度缺失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一上,新型资产缺乏统一、权威的评估依据,导致市场主体融资、并购、交易等环节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另一上,评估质量参差不齐、信息披露不透明,既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整体公信力。从更宏观的视角看,制度短板若不及时补齐,将对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形成潜在阻碍。 针对上述问题,白玉晶代表提出三项具体修法建议。其一,扩大资产评估范围,将数据资产、知识产权、碳资产等无形资产依法纳入评估对象,从根本上解决新型资产"无法可依"的困境,为市场化估值与配置提供制度支撑。其二,统一监管执法主体,明确由财政部门承担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监管与执法职责,理顺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从制度层面消除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其三,完善评估准则与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专业准则相关内容,强化评估程序、价值依据、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的公开要求,健全执业质量管控体系,切实提高评估结论的可信度与社会认可度。 从立法实践来看,适时修订法律以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国家层面已相继出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政策文件,为资产评估法的修订完善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改革方向。业界普遍认为,推动相关立法与政策形成协同效应,将有助于加快构建适应新型资产特点的评估标准体系,更激活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领域的市场活力。

从工业时代的机器设备到数字时代的数据要素,资产评估制度的与时俱进,关乎的不只是市场秩序,更是新质生产力能否真正释放。当法律文本跟上时代节拍,制度层面的改变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