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事权益保障链条长、纠纷类型多,生效裁判“纠错难”、审判程序瑕疵以及虚假诉讼等问题,直接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3月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持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围绕“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提升监督质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万件;法院审结917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占90.7%。
在审判活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对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98万件,法院采纳率达到97.4%。
原因——一方面,随着民法典全面实施,财产交易、婚姻家庭、劳动用工、金融借贷等领域纠纷更加复杂,证据链条更长、专业门槛更高,个别案件可能因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程序把关不严而出现偏差。
另一方面,利益驱动催生“诉讼投机”,部分主体通过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进行虚假诉讼,甚至出现向司法环节“渗透围猎”的现象,扰乱正常诉讼秩序。
报告披露的二手车领域案例表明,个别二手车商通过虚假诉讼骗取车辆过户,并试图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办案,反映出某些领域灰色利益链对司法公正的侵蚀风险不容忽视。
影响——从数据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改判、发回重审等实质性纠正占比较高,体现出监督精准度与法院纠错合力在增强,有利于把错误裁判造成的损害及时止损,稳定社会预期。
审判活动纠正意见采纳率保持高位,说明对程序违法、裁判瑕疵等问题的“过程性治理”正在形成常态,有助于提升审判质量管理水平。
对虚假诉讼的集中治理则具有更强的外溢效应:一旦虚假诉讼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交易安全感、当事人诉讼信心以及司法公信力都将同步提升。
与此同时,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依法查办,释放出对“以案谋私”“权力寻租”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对策——围绕监督重点,检察机关在“纠错”与“治源”上同步发力:其一,紧扣民法典实施要求,把监督触角延伸到事实认定、证据规则适用、裁判尺度统一等关键环节,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法定方式,推动裁判结果回归实体公正。
其二,聚焦审判活动违法,强化对程序性、规范性问题的及时纠正,推动形成“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整改反馈”的闭环机制,减少“小瑕疵演变成大错案”的概率。
其三,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虚构债权债务、恶意串通侵害第三人权益等行为,做到依法监督纠正与刑事追责并举。
报告显示,检察机关督促纠正虚假诉讼572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734人。
其四,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加强指导督办。
针对二手车商“围猎”司法工作人员并实施虚假诉讼的情况,最高检指导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101件,并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7人,体现出“打链条、断利益、追责任”的治理取向。
前景——在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与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背景下,民事检察监督有望进一步向精细化、专业化迈进:一是更加注重类案监督与规则供给,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推动统一裁判尺度,减少同案不同判引发的争议;二是更加突出源头治理,推动诉讼诚信体系建设,与行政监管、行业治理形成协同,压缩虚假诉讼生存空间;三是更强调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制度性保障,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等领域提升监督敏感度与响应速度,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可以预期,随着监督质效的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社会法治信心将得到更坚实的支撑。
当1.1万件民事错案得到依法纠正,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数字背后的司法进步,更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正在转化为现实。
在民法典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以精准监督守护契约精神,用制度创新遏制司法腐败,这一实践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也为全球民事司法监督贡献了中国方案。
未来随着监督触角向新业态、新领域延伸,民事检察必将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为坚固的法治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