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苟”到“敬”的变化是个体维护尊严的体现

近日,大家都在谈论一件跟姓名有关的事儿。有位叫敬先生的父亲,之前姓苟,因为“苟”字听起来像“狗”,从小就被人笑话。他想把姓改了,于是把女儿的姓也改成了“敬”。后来他在网上说了这件事,大家都挺关注的。据了解,敬先生是因为家族有历史渊源才改姓的,据说他们家以前也有“敬”姓族人。这事儿在河南荥阳、登封还有四川南部县都有发生。历史上,“敬”姓因为避讳改名的情况不少。比如五代后晋的时候为了避讳石敬瑭的名字,“敬”姓改成了“苟”或“文”;北宋时为了避赵匡胤祖父赵敬的讳,“敬”姓又改回了“文”;清朝时候四川南部县有个叫苟化兰的人科举中榜,皇帝赐他姓“敬”,他也带动了当地很多人改姓。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说,公民有权改名字,但得按规定来办。一般来说孩子应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不过如果有其他正当理由也可以改别的姓。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勇律师也强调,改名的条件符合规定就不该被卡着办。 这次事件让大家讨论起了姓氏文化和心理问题。姓氏不仅仅是家族符号,还是个人的标签。如果名字因为谐音或者歧义让人难受,依法申请改名是对的权利。但改名字也不能随便跟风或滥用权利。这次从“苟”到“敬”的变化是个体维护尊严的体现。 法律保障公民姓名权是重要的事儿。相关部门得完善改名的规定,既尊重历史传统又保障公民权利和管理秩序,让社会变得更包容又尊重传统。 河南省登封市有个姓苟的人叫敬瑭,还有河南省荥阳市有个叫赵匡胤祖父赵敬的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和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都参与了相关讨论。李勇、马丽红分别代表两家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