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表彰286个先进社会组织 激励社会力量在现代化建设中担当作为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社会组织正日益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2月2日,民政部正式公布第五批"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名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286家机构获此殊荣。这个评选活动既是对优秀社会组织的肯定,更是对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带动。 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加快,社会组织发展呈现新态势。统计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90万家,覆盖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这些组织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逐步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现代治理格局。 此次评选严格遵循《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历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八大环节。获评组织普遍具备三个鲜明特征:坚持党建引领的发展方向、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形成特色化的专业服务能力。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在脱贫攻坚中创新"善行者"公益模式,中华环保联合会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 分析人士指出,先进社会组织的涌现源于三上因素:首先是政策环境的优化,《"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其次是各级财政加大购买服务力度,2023年全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资金规模突破2000亿元;最后是社会需求多元化催生新型服务形态,特别是在养老托育、心理健康等民生领域。 这些先进组织的示范效应已初步显现。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促进跨境规则衔接;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行业协会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基金会助力产业工人技能转型。其成功实践为破解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民政部对应的负责人强调,未来将重点培育三类社会组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专业型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社区型组织、促进科技创新的智库型组织。到2025年,力争实现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8.5家的发展目标,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体系。

表彰先进既是对成绩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发展的指引;社会组织需要在党建引领下规范运行,立足专业服务满足群众需求。通过树立标杆、完善制度、凝聚合力,才能更好起到社会组织在现代化进程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