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惠州就把“扫码入企”这项政策推行开来。咱们都知道,法治是搞市场经济的最好环境,规范一下企业执法很关键。3月31日,市司法局发了个公告,规定从4月3日起,不管是哪个部门的人来查企业现场,都得先出示电子执法证和检查二维码。除了国务院垂管部门和公安部这种特殊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都得按照这个规矩来。如果因为网络或者设备原因没办法当场亮证,执法人员可以先拿出实体证应付一下,不过得在3个工作日内把线上手续补办好。按照这个说法,这次全面推行的对象不光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这些常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经营主体也都要照着这个规定执行。要是企业觉得行政执法人员不按照要求办事,可以直接找他们所在的单位或者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投诉。赵昊编辑了这份材料,张梦醒做了审校工作。2025年1月的时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发布了,这是全国性的规范文件。在此之后,各地纷纷开始摸索“扫码入企”的办法。等到了2026年4月3日那天,我市各级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进入企业现场检查时,必须主动亮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电子证作为身份证明才行。至于为什么这么折腾?主要是为了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原来的检查方式太随意了,不光会让企业耗费大量精力去应对检查,还容易滋生任性执法或者趋利执法的歪风邪气,严重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惠州之所以这么做也是顺应了全国的大趋势。只要网络、设备没问题,或者没有其他客观原因挡着路,执法人员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出示电子证件给企业看。要是没正当理由不出示证件的话,企业有权直接拒绝接受检查。被检查的人还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来核实一下对方身份、下载检查通知、查看结果并留下评价意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