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农业农村部对外公示了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建议名单。
根据公示信息,全国共有83个申报单位入选,其中广东省占据4席,分别为广州市花都区、韶关市仁化县、梅州市梅县区、汕尾市海丰县。
公示期为1月6日至8日。
这一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
农业农村部通过创建示范活动,旨在树立典型、示范引领,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此次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严格程序,确保入选单位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意义。
从广东的入选情况看,这是该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又一次重要突破。
此前,广东已有7地入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其中,2022年入选的有广州市从化区、茂名市高州市、韶关市南雄市、汕尾市陆丰市四地;2023年入选的有江门市开平市、广州市增城区、肇庆市高要区三地。
加上此次新入选的4地,广东在连续三批创建名单中共有11地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这一成绩的取得,反映了广东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系统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入选示范县创建的地区,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核心目标,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在产业方面,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在人才方面,吸引和培养乡村建设人才队伍;在文化方面,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在生态方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组织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和农业大省,在乡村振兴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该省各入选示范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模式。
花都区依托毗邻广州市区的优势,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仁化县、梅县区等山区县市,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和文化旅游;海丰县等沿海地区,积极发展现代渔业和滨海产业。
这些地区的实践为全国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从更深层次看,广东乡村振兴示范县的不断增加,体现了该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坚定决心。
通过创建示范县,广东正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这对于实现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这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示范县创建工作强调的是系统性、整体性推进,而不是单点突破。
各地需要在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等方面形成合力,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
乡村全面振兴不是一时之功,示范创建也不是“摘牌式”的阶段任务。
把一张张建议名单转化为可感可及的民生改善、可持续的产业发展和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关键在于久久为功、务求实效。
以示范带动全局、以机制保障长远,才能让乡村振兴的成果更稳、更实、更可持续地惠及广大农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