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和余杭区对独生子女拆迁安置政策作出了解释,子女在未婚时才能享受多一个名额的福利。

杭州市人大和余杭区对独生子女拆迁安置政策作出了解释,子女在未婚时才能享受多一个名额的福利。1998年的老《条例》和2014年的新《条例》都规定,安置人口以常住户口人数为准,家里有独生子女证可以额外增加一个名额。这个福利一旦申请,就可能因为家庭情况变动而取消。余杭区的细则把安置流程拆分成了三步:以协议签订时的户口册为基准数;选房前如有出生、婚嫁只能增加人口不能减少;如出现死亡、离婚也不会回滚名额。最终的定稿权在镇街手里,同一批拆迁户可能因为落户时间差几天而多拿或少拿一套房。拆迁安置是一场动态马拉松,从签字到回迁可能需要三五年。独生子女增人名额是阶段性福利,并非终身保险。这个名额随时可能因为家庭情况变化而缩水。比如,在父母再生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原先多算的一个人头就会失效;如果孩子已婚但还没有孩子,只能在独生子女增人和已婚未育增人中选择一个;如果孩子已经结婚并生育了孩子,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退回名额。 未婚独生子女才是享受福利的主体。一旦出现婚姻和生育状态变化,就必须把多出的人头退回去。任何一次再生、再婚或再育都可能让增加的一个人变成减少一个人。提前了解规则并盯紧户口本和结婚证,才能把自家利益锁进保险箱。在拆迁协议签订之后如果发生了家庭状态变化,原先多算的那个名字可能会随时被踢出。 比如在父母再生育孩子的情况下名额当场失效;如果孩子已婚但还没有孩子只能二选一;如果孩子已婚并育有一子一女必须退回名额;如果孩子已婚并育有三个及以上同样要退人。法律对“未婚一代”卡得很死:只要结婚并生育(不论数量)就立即失去资格。 余杭区把流程拆成三步:先按协议签订时的户口册确定基准数;选房前如出现出生、婚嫁只能增人不能减人;如出现死亡、离婚也不回滚名额。最终定稿权在镇街手里所以同一批拆迁户因落户时间差几天可能多拿一套房也可能少拿一套房。 给独生子女增加一个名额的规定已经稳定运行了二十余年但法律给这个福利加了四道“保险杠”:只要家庭情况出现变动多出的名额随时可能被取消。杭州市两部核心法规里关于独生子女增人的条款一字不落地摊开方便大家对照自查:1998年的《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2014年的《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两条法规一字不差说明“独生子女+1”的规则在杭州已稳定运行二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