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此次修订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管法律体系深入完善。作为《药品管理法》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该条例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已23年未作全面修订,其间仅对个别条款作过3次修改。此次启动全面修订,是顺应我国药品产业发展新形势的现实需要。 从修订幅度看,新条例调整和修改的条款超过90%。除第一条作为立法依据保持不变外,其余条款均作了不同程度的完善。这反映出我国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近年来发生的深刻变化。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修订《药品管理法》,并引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有关改革成果需要通过配套行政法规的更新完善,进一步固化机制、衔接制度、推动落地。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制度供给影响治理效能。新修订条例通过更清晰的责任划分、更严格的全周期监管和更有针对性的创新支持,回应了医药产业变革与群众用药需求。面对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只有坚持法治思维和系统治理,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完善创新路径,才能让更多好药新药更快、更稳、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