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5月,省应急管理厅收到了一条来自菏泽市的举报,内容是成武县某公司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省厅查证后发现,该企业未经安全审查,私自建设并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菏泽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法律对其进行了处罚。举报人举报有功,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省应急管理厅给他发放了40万元的奖金。2025年7月,省厅又接到一条来自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举报。此次举报的对象是一家无证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省厅调查后证实了举报内容,发现该企业在没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了生产和储存活动。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法律对其进行了处罚。举报人也因举报有功获得了13万元的奖励。山东还公布了其他几起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案例。为了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山东鼓励公众积极报告身边的隐患和违法行为。通过这些典型案例,企业也会更加重视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