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峄城法院创新调解机制化解40余起建工纠纷 实现民生保障与企业纾困双赢

一、问题:建筑行业纠纷多发,矛盾化解难度持续加大 建筑行业产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资金往来复杂,历来是合同纠纷的高发领域。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扩大、分包层级增多,工程款拖欠、劳务报酬纠纷等问题日趋突出,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更直接关系到一线农民工群体的切身利益。

枣庄市峄城区作为鲁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建筑业在地方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然而,随着部分企业资金链趋紧,工程款结算纠纷呈现多发态势,涉案金额大、当事方利益交织复杂,单纯依赖判决方式往往难以从根本上修复受损的合作关系,甚至可能引发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就业岗位流失等连锁反应。

二、原因:诉讼对抗模式局限性凸显,柔性化解需求迫切 传统诉讼模式以"非此即彼"的裁判逻辑为核心,在处理商事纠纷时存在明显局限。

一方面,判决结果往往只能解决法律层面的权利义务归属,难以兼顾当事方的实际经营需求与长期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诉讼周期较长、执行难度较大,对于资金本已紧张的企业而言,漫长的司法程序可能进一步加剧经营困境。

以峄城法院受理的某建筑公司与某水泥公司纠纷为例,该案涉案金额逾六百万元,双方自2016年起建立合作关系,历经多年共同施工。

若采取强制执行路径,不仅可能导致双方多年合作关系彻底破裂,更可能因资产处置引发水泥公司经营困难,影响地方工业生产秩序。

类似情形在建筑行业纠纷中具有相当普遍性,客观上要求司法机关在依法裁判之外,探索更具弹性的纠纷化解路径。

三、影响:纠纷处置不当,多方利益均受波及 建设工程纠纷处置不当,其影响往往超出当事双方范围,形成多层次的负面效应。

对企业而言,账户被冻结、资金流动受阻,可能直接导致在建项目停工、合同违约,进而引发新一轮纠纷;对农民工群体而言,工程款纠纷悬而未决,工资发放便无从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面临现实威胁;对地方营商环境而言,企业因诉讼陷入困境,不仅影响税收与就业,更可能向外界传递出不利的营商信号,削弱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

峄城法院受理的另一起案件中,某建设公司账户因被申请冻结,资金流动严重受阻,数十名农民工工资悬而未决。

这一案例清晰呈现了纠纷处置方式选择不当所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四、对策:能动司法介入,创新调解机制精准破局 面对上述挑战,峄城法院主动转变司法理念,从传统的居中裁判者角色向经济关系修复者与营商环境护航者延伸,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动司法工作机制。

在涉企纠纷化解方面,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当事方实际经营状况,因案施策、精准设计调解方案。

针对某建筑公司与某水泥公司纠纷,法官创造性地提出"现金支付+以物抵债"相结合的方案,将债务清偿与双方后续业务需求有机挂钩,既解决了水泥公司短期资金压力,又满足了建筑公司采购建材的实际需要,实现了债务化解与业务延续的双重目标。

在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中,法院坚持"保民生"优先原则,引导各方厘清进度款数额,促成建设公司直接向劳务方分期支付工程款,并在首笔款项到位后及时解封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有效防范了因司法程序拖延导致的权益受损风险。

五、前景:诉源治理深化,司法护航营商环境大有可为 峄城法院2025年全年成功调解四十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一数字背后,折射出的是司法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主动担当与积极作为。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建筑行业纠纷的有效化解,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司法机关通过能动介入、柔性调解,不仅降低了当事方的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更在实质上修复了受损的商业信任关系,为企业持续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诉源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化,如何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推动更多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处置,将是司法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峄城法院的实践探索表明,司法善治与经济发展之间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

建设工程纠纷看似是账款之争,背后连着企业生存、项目推进与群众收入。

以调解促履行、以方案解难题,关键在于把法律规则与市场规律、民生关切统筹起来,让纠纷止于解决、风险止于未然。

以更高质效的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既需要法院担当作为,也需要企业守约诚信、行业规范治理同向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