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海南自贸港消费领域的制度安排继续落地。
这项政策兼顾民生需求与发展目标,既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也为海南自贸港完善消费功能提供支撑。当日常消费与制度创新形成合力,既可能带动区域产业链活跃,也向外界释放中国持续扩大开放的信号。随着配套细则逐步完善,海南有望在制度创新与消费升级上取得更多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