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督导平台企业用工规范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织密权益保障网

问题——新就业形态规模快速扩张,权益保障与治理能力亟待同步提升;平台经济带动外卖配送、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末端等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数据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覆盖生产生活多个领域。,部分从业者仍面临劳动关系认定不清、收入与工时不匹配、职业伤害保障不足、休息权难落实等问题,“赶时间的人”权益保障上的现实水平与社会期待仍有差距。此次七部门对头部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开展用工行政指导,发出强化治理、完善制度、推动责任落实的明确信号。 原因——行业特性与治理体系之间存在结构性不匹配,叠加新业态迭代快带来规则滞后。一上,平台企业多为总部统筹、全国布局、跨区域经营,而现行监管更多依托行业条线和属地管理,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仍需加强,容易出现“平台看得见、链条管不顺”。另一方面,新就业形态用工链条较长,平台、站点、合作商、劳务服务组织等主体并存,就业方式多样;一旦责任边界不清,权益保障就容易出现“空档”。同时,平台用工方式与管理手段持续变化,算法分单、绩效考核、计件结算等机制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可能加大劳动强度与风险,而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则的适配更新仍需提速。 影响——治理短板不补齐,将影响劳动者权益、行业秩序与社会预期。对劳动者而言,缺乏清晰且可执行的保障安排,容易在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伤害诸上引发纠纷,进而影响获得感与安全感。对企业和行业而言,规则不明、责任不实,可能让“低成本转嫁风险”的做法扰乱竞争,削弱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对社会而言,新就业形态是重要就业“蓄水池”,其运行质量关系到稳就业、保民生与服务供给;若权益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也会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并削弱公众对服务体系的信任。 对策——以行政指导为抓手压实主体责任,以法规制度为牵引完善治理体系,以更精细的举措回应新问题。此次会议要求有关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劳动管理,关键在于把“谁来负责、如何负责、负责到什么程度”落到具体环节。具体来看:一是推动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深入厘清各主体在招用、管理、支付、保障等环节的责任,减少责任真空。二是围绕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业伤害等重点领域,建立更可执行的制度与监督机制,让权益保障从“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清单”。三是针对算法管理、考核机制等新型管理方式,探索更透明、更可解释的规则约束,在效率与安全、发展与保障之间形成更均衡的制度安排。四是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提升监管整体性、穿透力与一致性,更好适应平台经济全国化运行特征。 各地探索也提供了可借鉴的制度路径。安徽出台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行业从业者纳入保障范围;厦门以“小切口”立法细化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措施;深圳以制度创新回应新问题,在明确不同用工形态权利义务的同时,就算法管理、职业发展等作出更具针对性的安排。这些做法共同特点是直面痛点、条款细致、强调可执行性,为全国层面制度完善与实践推广提供了经验样本。 前景——以制度完善与企业治理升级为关键,推动新就业形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稳就业”与“强保障”并进。当前新就业形态仍处在持续发展阶段,劳动者规模可能继续增长,服务需求也将更加多元。随着行政指导持续推进、地方立法探索深化、有关法规政策逐步完善,权益保障有望从“被动补短”走向“主动建制”,从个案处置走向系统治理。未来,推动平台企业把合规经营与劳动者权益纳入长期治理框架,形成稳定预期与良性竞争,将成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新春将至,年味渐浓;对穿梭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而言,更完善、可落地的权益保障,或许就是最实在的新年礼物。此次人社部等部门的用工行政指导,为继续推进涉及的工作明确了方向。期待平台企业等各方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制度要求转化为具体措施,让这支庞大队伍在辛勤劳动中获得更多尊严与安全感,也让新就业形态在更规范、更有温度的轨道上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