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法官三十一载马背送法 铸就草原公平正义丰碑

问题——牧区幅员辽阔、群众分散,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长期受现实条件制约。扎鲁特旗部分地区南北纵深近百公里,农牧民居住分散、季节性转场频繁,交通又易受天气影响。对一些当事人来说,跑一趟法庭成本高、耗时长,纠纷处理周期随之拉长;再加上语言沟通与法治认知差异,容易陷入“说不清、听不懂、跑不动”的困境。司法供给若难以下沉到牧区,矛盾可能积累并外溢,影响生产生活秩序和基层稳定。 原因——地理条件、服务模式和沟通机制叠加,使传统“坐堂办案”难以完全适配牧区。草原牧区地广人稀,决定了“集中式窗口服务”覆盖有限;部分纠纷带有熟人社会特征,如缺少及时调解和风险提示,小摩擦容易演变为长期对立;同时,少数民族群众对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理解门槛较高,语言不畅也可能放大对程序公正的疑虑。如何依法办案与贴近群众之间取得平衡,成为基层法院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 影响——“马背巡回审判”把审判资源前移,为牧区矛盾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基层样本。那顺31年坚持在牧区巡回办案,通过骑马走访、就地开庭、现场释法等方式,让审判更贴近牧民。其重点不在“上门”本身,而在把程序和服务整体下沉:将立案、调解、审理、执行、普法贯通办理,减少当事人往返成本和案件流转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涉及的做法也推动当地法院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提升调撤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司法公信力在一次次日常接触中逐步积累。 对策——以制度化方式推进便民审判和多元解纷,关键在“语言可达、流程可达、结果可达”。一是破解语言壁垒,让少数民族群众“用得上、看得懂”。那顺注重用蒙古语开展庭审沟通和文书表达,并探索将诉讼服务与信息化工具结合,形成更适配牧区的双语诉讼模式,增强当事人对程序的理解与信任。二是优化办案流程,形成高效闭环。其总结的“巡回办案、就地立案、调解先行、当庭宣判、现场执行、以案释法”路径,将分散环节尽量在现场完成,突出“先调后审、调审结合”,既降低对抗性,也提升履行自觉。三是尊重习惯、依法引导,把情理融入法理。结合牧区社会关系特点,强调换位沟通、风险提示与调判比较,用更易被接受的方式促成当事人平衡利益、化解对立,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守住廉洁底线,以清正保证公正。长期遵守纪律规矩、不办人情案,是基层法官在熟人社会中维护司法权威的基础,也为纠纷终局化解提供信用支撑。 前景——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更多“下沉式司法供给”,并在传承中走向规范化、体系化。当前,各地持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人民法庭规范化、在线诉讼与多元解纷机制衔接。牧区司法既要保留巡回审判的灵活,也要通过制度建设增强稳定性:一上,可固定巡回路线、案件类型分流、快速确认调解协议、执行前置督促各上完善规则;另一方面,应加强双语法律人才与调解力量培养,推动特邀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形成“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治理格局。那顺退休后继续以特邀调解员身份参与工作,当地设立调解室和调解岗位,显示出相关经验正从个人实践走向组织化传承。随着基层法庭服务半径更优化、信息化与上门服务更深融合,牧区群众获得便捷、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的可及性有望持续提升。

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法庭上的裁判结果,更体现在群众随时用得上的司法服务。那顺三十余年的“马背行程”表明,越是边远地区,越要把规则讲清、把程序做实、把结果兑现。把便民举措制度化、把双语服务常态化、把多元解纷机制协同化,才能让法治力量跨越山川草原,在基层一线真正落地。